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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雷律师 王春雷律师是徐州地区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南京大学、江苏大学双本科毕业,"人民网"徐州频道特邀法律专家,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方圆行动》法制栏目律师,徐州电视台《彭城和事佬》法律栏目点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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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春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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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江苏同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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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徐州经济案件 缓刑 徐州王春雷律师成功案例

【审理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江苏同凯律师事务所 王春雷律师
【案情简介】

A公司为了融资,由A公司法人甲与自然人乙合谋,成立B公司来吸收公众存款,融资达到900余万(近千万),涉案追诉金额为670余万。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百人以上。

【承办过程】

本案办理时间1年多,律师会见8次,检审阶段阅卷4次,开庭3次,案情沟通无数次。遇到困难很多,案情复杂,起到的作用和主要意见:

1、被告人乙虽然为B公司法人,但仅仅是注册法人,并未实际操作,股份仅为10%。实际预谋,决策人为股份占90%的A公司与A公司法人甲,乙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较小。

2、账目情况、开户银行信息等财务信息乙并不知晓。

3、并未实际挥霍赃款,除支付办公费用,余款直接进入A公司。

4、与被害人一起去公安机关报案,系自首

5、归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

6、大部分退赃。小部分虽未退赃,但也已经取得了谅解。

【审判结果】

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决缓刑!

办案感想

1、法人不一定是主犯,要看他在实际犯罪活动中的作用,考虑预谋的过程、实际分工、赃款处理等多方面。

2、虽然被多名被害人扭送派出所,但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仍为自首。

3、仅小部分未实际退赃,不影响退赃情节认定。阐明未实际退赃的原因,并确定其客观性,合议庭最后予以认定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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