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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雷律师 王春雷律师是徐州地区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南京大学、江苏大学双本科毕业,"人民网"徐州频道特邀法律专家,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方圆行动》法制栏目律师,徐州电视台《彭城和事佬》法律栏目点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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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春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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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徐州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成功取保 王春雷律师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王春雷,江苏同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响山路5号常开大厦219室

申请事项:对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嫌疑人XXX申

         请取保候审

申请事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于2017年5月XX日被XX派出所采取刑事拘留,后因案情需要,现羁押于邳州市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配偶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XXX缴纳保证金。

经申请人会见后了解到,2016年底在公司幕后老板,即同案犯XXX要求下,负责对涉案软件的服务器搭建工作,一直不知道是犯罪行为,直至被拘留。之前,同案犯XXX已经对涉案相关的微信的模拟阅读、点赞的逻辑、算法、登录方式、网络数据包协议、数据代码等核心重要工作完成,XXX只不过是在核心工作完成后进行的服务器搭建辅助性工作,属于从属地位,受支配地位。

与木马用户提供方、合作的外地某软件公司的沟通、策划、约定均与XXX无关,XXX只是一个打工者,对整个犯罪预谋并不清楚,只是按照同案犯XXX的要求从事软件工作,不是犯意提起者。

申请人认为:就整个犯罪活动分工来说,该公司涉案人员仅是从软件技术方面提供支持,并没有实际通过木马程序去操作客户。就该公司涉案人员的具体分工来看,XXX只不过从事的是辅助性软件工作,并非核心技术,具有替代性,其作用较小。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来说,犯罪目的为了刷微信文章浏览量、阅读量,并非对他人手机进行破坏,也没有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即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嫌疑人XXX自愿认罪,之前没有前科劣迹,于2013年以人才引进方式入深圳市户口,这说明其平时表现良好,工作勤奋。

综上,申请人认为,从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来看,不宜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建议侦查机关综合考虑案情,恳请准予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此致

邳州市公安局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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