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158-5203-3733

您所在的位置: 徐州刑事律师王春雷 >律师动态

律师介绍

王春雷律师 王春雷律师是徐州地区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南京大学、江苏大学双本科毕业,"人民网"徐州频道特邀法律专家,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方圆行动》法制栏目律师,徐州电视台《彭城和事佬》法律栏目点评...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春雷律师

手机号码:15852033733

邮箱地址:30065613@qq.com

执业证号:13203201110593321

执业律所:江苏同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广山路356号(杨庄派出所旁)

律师动态

近日徐州女子当众被扒光,徐州刑事律师王春雷认为4名95后女子涉嫌侮辱罪

d6595d1d9523495db42e6b9443e47c3020160913175737

912日下午,徐州市XX派出所公布一起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妇女的案件。在98日下午4点多,一名女子在云龙区某大型商场内,被4名女子按在地上殴打,扒光身上的所有衣物,并拍下视频公然侮辱。912日,这4名涉嫌公然侮辱妇女95后女子,全部被刑事拘留。

眼前的视频就是事发当时,打人一方拍下的,三名戴口罩的年轻女子,将另一名女子按在地上殴打,几人还不断地辱骂躺在地上的女子,还有一人站在一旁用手机拍摄视频。

 起初,被打的女子躺在地上不敢出声,不料几名打人者更加来劲了,干脆开始撕扯躺在地上女子的衣物,被打女子大声尖叫,商场的保安闻讯赶紧上来劝阻。很快,女子被扒了个精光。接到报警的XX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被打的女子坐在地上不停的哭泣。

 民警调查后发现,原来事发当时,被打的这名女子与其他四名女子相约在这里谈事,结果吵了起来,打着打着,几名女子开始撕扯对方的衣服。撕扯衣服的同时,打人方其中一名女子开始用手机拍摄视频。

 徐州王春雷律师认为,该事件多个主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该事件的行为人率众故意殴打他们,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徐州律师王春雷公众号“AAA15852033733”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852033733

联系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响山路5号常开大厦219室

Copyright © www.lvshi99.com All Rights Resver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