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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雷律师 王春雷律师是徐州地区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南京大学、江苏大学双本科毕业,"人民网"徐州频道特邀法律专家,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方圆行动》法制栏目律师,徐州电视台《彭城和事佬》法律栏目点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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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刑事案件 酒后驾驶案例 徐州王春雷律师


  王某醉酒驾驶奔驰车,并当场将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撞死。近日,徐州某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案情介绍】

  2014年7月18日晚,王某和朋友在饭桌上谈生意。为了能成事,席间王某不断敬酒。王某有了醉意,但他和合作伙伴道别后,还是坚持自己开奔驰车回家。

  据王某交代,他沿着某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突然车子“砰”的一声撞上东西停了下来,他想再次发动汽车,可就是不行。

  王某跌跌撞撞地下车,准备走回家。他一边走,一边有些清醒了,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发现撞到了一辆摩托车,车边上有个人倒在血泊中。见状,王某立即报警。此次事故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经责任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无责。

  事故发生后,王某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7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辩护要点】

        1、自首,坦白情节

        2、取得谅解,赔偿协商民事部分。

        3、虽然事故认定认为是全责,但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有一定责任。没有摩托车驾照,增加行驶危险,没有开车灯,没有行驶证。(细节略)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他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具有一定悔罪表现,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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